发布时间:2024-03-21 17:23 来源:K8凯发餐饮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今日头条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而今日油条是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早餐门店。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头条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把今日油条告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此,今日油条的老板曾回应上游新闻称,其是今日头条的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百度、腾讯等知名互联网公司也曾被“傍大牌”。此外,“益达 YIDA”“蔡林记”“阿里巴巴”等近期申请注册的商标,均因“构成对驰名商标复制和摹仿”不予注册。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日油条门店从招牌到口号,再到菜单,和今日头条APP有多处相似点。从装修风格来看,这家店主要使用了红白两色,招牌上的字体和图标都与今日头条相似。其中,今日头条APP的口号是“你关心的,才是头条”;而今日油条的口号是“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
天眼查信息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13日注册,注册资金是100万,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属于商务服务业,其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食品加工;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
前述报道还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注册后的第二天就开始申请商标,且其从5月至今共申请了16个商标,包括“今日油条”“饼多多”以及“快手抓饼”等。目前,这16个商标都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9月11日,今日头条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把今日油条告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被告上法庭,这让今日油条的老板张新亚始料未及。他曾回应上游新闻称,他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喜欢它的风格,爱看上面的新闻。开油条店时,就找人这样设计了,没想到被告侵权了。要是判我输,我只好面对。”
此类事件不在少数。澎湃新闻梳理发现,百度、腾讯也曾陷入被“傍大牌”事件的司法案件。
据法制网2019年6月13日报道,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传媒公司”)因侵犯“腾讯”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30万元。
前述报道载明,山东传媒公司不仅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了“腾讯”字样,在其官网及广告设计服务中还使用“腾讯传媒”“腾讯百事通”等标识,且突出使用“腾讯”二字。
法院审理认为,山东传媒公司使用“腾讯传媒”的行为,会误认为该服务由腾讯提供,或误认为该公司与腾讯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侵犯了腾讯的涉案“腾讯”商标专用权。与此同时,该公司使用“腾讯”企业字号,足以使公众将该公司以及其提供的广告设计服务与腾讯公司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据中国知识产权咨询网2018年12月18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在相关网站、店面招牌、菜单及经营场所内装潢上使用“百度烤肉”文字标识,并突出使用“百度”二字,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0万元。
前述报道载明,法院认为,消费者看到“百度烤肉”等字眼时,容易将被告的餐饮服务与百度公司建立直接联系,减弱“百度”商标的显著性。被告在企业名称中直接使用“百度”字号,主观上具有攀附“百度”商誉的故意,客观上借助了“百度”作为原告注册商标多年累积的声誉,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和误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在近期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益达 YIDA”“蔡林记”“阿里巴巴”等商标在被提出异议后不予注册。
中国商标网2020年9月7日发布的《第31199616号“益达 YIDA”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载明,被异议商标“益达YIDA”指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金属轨道;金属铰链;金属门把手;金属门插销”等。
而“非医用口香糖”商品上的“益达”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上述“益达 YIDA”与该驰名商标汉字构成完全相同,已构成对“益达”驰名商标的复制和摹仿。
上述“决定”载明,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决定“益达YIDA”商标不予注册。
此外,据中国商标网2020年9月4日的公告,被异议商标“蔡林记”指定使用于“包;旅行箱;书包”等商品上,对使用于“热干面;面条及米面制品”的“蔡林记”商标已构成复制和摹仿,其行为利用“蔡林记”商标市场声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蔡林记”商标不予注册。
今年7月14日,中国商标网还公布了一则关于“阿里巴巴”的公告,被异议商标“阿里巴巴”指定使用服务为“电视播放;有线电视播放”,被判定其文字复制驰名商标“阿里巴巴”,不予注册。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宇宙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品牌方要避免他人恶意攀附,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商标注册要完善,包括商标标识,商标类别的布局等,要有前瞻性;适当做一些防御性的商标注册;做好商标监控,一旦发现其他人恶意注册,及时提起商标异议或者无效等措施;发现被恶意注册后,要及时通过异议、无效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授许春明和北京市百瑞(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璇也提出了上述相同的建议措施。
赵璇举例解释“防御性的商标注册”:“老干妈”不仅把商标做了全品类注册,还注册了“老干爹”之类的近似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许春明和赵璇均介绍,根据上述规定,被“傍大牌”的品牌方可以根据“驰名商标受跨类保护”原则,提交公司的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广告投入及营收材料,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
许春明分析,在今日头条和今日油条的商标纠纷中,今日头条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虽然许春明认为可以采取以上措施,但他坦言,以上措施一方面会增加商标申请方及注册审批部门的时间和精力,增加成本;另一方面,这些措施也治标不治本。
此外,许春明称,采取以上措施,还会衍生出其他问题,比如,商标申请方防御性注册全品类的商标后,多出来、没有用途的商标还存在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的问题。
赵璇认为,商标需经审查方能注册,但实践中苛求管理部门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完美审查并不现实。近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侵权打击力度很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商标侵权也有相应救济措施。
“(上述四个措施)都是无奈之举,”许春明认为,要消除这类现象,最根本的是要培养国家市场竞争中的基本诚信意识,让品牌方注重对自己品牌的塑造和对自己产品技术的创新,而不能“傍大牌”“搭顺风车”。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